余孽_Chapter 56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   Chapter 56 (第2/3页)

在第一人民医院住院的时候,苏永登很有可能压根没见过这名凶手。即便见过,也不清楚他跟林暖是相互认识的。

    ??这样合理吗?一个把林暖看得那么重要、甚至不惜为他杀人的人,竟可以做到让身边的人完全察觉不到这种牵绊,可能吗?

    ??凶手要多善于隐藏才可以做到这一点?

    ??聂倾感到很难理解。

    ??接下来就是第二起,白彰被杀案。

    ??案发时间推测在2016年10月2号晚23点至10月3号凌晨0点之间,与苏永登的被害时间微秒吻合,但暂时看不出太大关联。

    ??案发的第一现场位于平城市富宁县文化路227号——一栋二层临街出租屋的地下室里。但是在那之后,凶手不知出于何种原因,将死者的遗体搬运到第一人民医院的太平间里,并且在进入医院之前对那里的监控系统动了手脚,导致监控画面出现故障,从而没有留下凶手进出的记录。

    ??警方接到报案的时间为2016年10月3号早上8点45分,报案人为第一人民医院太平间的值班护士,刘芸。

    ??根据刘芸的反馈,她之所以会发现尸体,是因为接到一通匿名电话,电话里的人告诉她“太平间里有死人”。而打这通电话的人,声音是经过特殊处理的,听上去像是电子音,无法分辨出性别和年龄。

    ??至于说到现场的情况,在第一案发现场的地下室中,警方发现了被害人白彰的血迹,其中留在担架车上的血液形态呈规则圆形,怀疑之前那里曾放置过某种工具或器皿。另外,地下室内还发现了两瓶空的药剂瓶,上面分别留有阿托品和□□的化学式,拿回实验室鉴定后也分别检验出这两种药剂的微量残留。虽然标签上的其他部分已无法辨认,但根据这两个药瓶的存在,初步推测这间地下室先前很有可能被用作一家地下诊所,然而户主的信息却至今尚未查明。

    ??这起案件中的疑点,主要也集中在凶手与死者的关系上。因为就现场的表现来看,凶手对苏永登与白彰有着截然不同的情感宣泄。

    ??凶手对苏永登的情感,毋庸置疑,显然是恨入骨髓了。

    ??但是凶手对白彰却几乎没表现出任何一点反感和愤怒的情绪,甚至是颇为温柔的——如果除去白彰被他杀死的这一事实的话。

    ??为什么凶手对待苏永登和白彰会如此不同呢?

    ??如果说凶手最初的报复对象并不包括白彰,那么之所以会杀死他,一定是因为某个突发事件,比如说被白彰发现他的犯罪痕迹。

    ??如此一来,凶手选择在10月4号下午给市局刑侦支队寄出那封类似于“犯罪声明”的信的时机,就变得有些微妙。

    ??聂倾尝试着站在凶手的角度去思考,就觉得这一行为中有很大一部分不合逻辑的地方。

    ??首先,假设凶手最开始的杀人目标就是包括白彰在内的七个人,那他为什么不在杀死第一个人之后就发表“犯罪声明”呢?

    ??从凶手在苏永登被害现场的种种表现来看,他是个极其注意隐蔽自己的人,尽量不留下任何一点多余的痕迹,在犯罪行为上属于“低调型杀手”。

    ??既然是这样一个“低调”的人,那他为什么会在杀死白彰之后忽然转变风格?变得“高调”起来?导致他发生这种转变的原因究竟是什么?为什么要选择在杀害两个人之后才这么做?

    ??其次,倘若凶手一开始只打算对除了白彰以外的六个人动手,那他在白彰死后突然发表声明的这一做法就更加显得匪夷所思——简直像要抢着承认白彰是被自己所杀一样……这是为什么?

    ??最后,还有一种可能性,也是聂倾一直在怀疑、却始终难以被证实的一个猜想。

    ??他心里始终有种感觉,杀死白彰的人,与杀害苏永登、邱瑞敏和杨正东三人的凶手并非是同一个。

    ??然而不知出于何种原因,真正的连环杀人凶手却主动将白彰之死背到了自己身上,从而释放了另一个人的嫌疑,因此才会让这个案件产生这么多不连贯和不合理的地方。

    ??不对……等一下!

    ??聂倾忽然意识到自己漏掉了一件极其重要的事——他之前怎么没想到,如果他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